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东府办〔2021〕27号

颁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1-05-21生效日期:2021-0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4〕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办函〔2016〕96号)及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22号)等规定,结合东莞市消防工作实际,全市共有2119家单位被确定为东莞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见附件1)、113家单位被确定为东莞市2021年度火灾高危单位(见附件2),现予以公告。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依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经费预算,督促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和安全意识,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三、各单位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要落实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xlsx

  2.东莞市2021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xlsx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
关于优化调整东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公布东莞市2025年度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东莞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全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表面处理、化工和印染行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本的通知
关于公布《东莞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规范填写《湖北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武汉市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电力设施和供用电管理规定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