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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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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安办〔2021〕156号

颁布部门: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12-10生效日期:2021-12-10

各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加上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事件可能性大,降水呈北多南少分布,我市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2~5成,以及冬季强风浓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多,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事故防控任务重、压力大。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全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现印发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当前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集中攻坚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攻坚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针对冬季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使用过程极易设备故障等引发爆炸、泄漏等事故,在落实常态安全管控的同时,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二是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冻裂或者堵塞发生泄漏。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确保视频监控、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有毒气体监测系统等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岗位安全风险管控,严格火灾易发场所安全管理。五是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冻伤、防滑跌、防中毒窒息等安全知识。六是必须实行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带班值班落实值班制度。(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冶金等工矿领域。针对企业冬季生产作业特点,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针对钢铁企业进入冬季高炉、转炉等主要熔炼设备使用冷却水降温,煤气排水器等涉及冷却水的水封设施易受冻开裂风险,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涉及冷却水的设备设施加强巡检巡查,采取保温伴热等措施,防止受冻开裂。二是针对铝镁金属涉爆粉尘企业采用湿式除尘的水循环系统,受冬季降温影响大,循环水受冻会影响除尘效果风险安全,督促企业加强循环水系统的巡查检查,确保运行状态正常。三是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受季节气候影响,企业部分车间和厂房门窗关闭,有限空间通风条件差、容易导致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风险,督促企业加强涉及有限空间的车间厂房、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有效通风、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安全巡查。四是针对非煤矿山领域固有风险及冬季风雪、低温、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多给矿区运输、作业现场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带来不利影响,督促企业落实冬季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井下通风、动火管理,落实防冰冻措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交通运输领域。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因冬季节多发大雾团雾、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易引发碰撞等事故,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运用动态监控、卫星定位等手段,强化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二是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针对极端天气对运输安全的影响,加大现场巡航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有关禁限航规定。三是积极推广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指南(试行)》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四是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导航、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确保险情及时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五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分别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建筑施工领域。针对气候寒冷干燥,灾害天气多发,加上施工上的“抢工期”、心理上的“节假期”等风险,建筑施工领域要在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等方面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加强建筑工棚、临时员工宿舍等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管理和检查,配置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三是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督查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施工现场“三违”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既有建筑领域。针对基本底数还不清、动态管理还不健全等情况,重点落实防范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责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除险和依法承担责任意识,严格规范使用行为,严肃查处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违法拆改等行为。二是扎实开展既有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采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查、属地普查、行业直查、部门联查、市(区)交叉查、市级重点查”六查工作机制,建立“三员”工作制度,实行“按格定岗、人在格中、事在网中”的网格责任片区包干。对全市既有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掌握既有建筑现状底数,建立隐患建筑清单,实现存量建筑“隐患见底”,分阶段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加强网格常态巡查。在现有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基础上,强化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内容和力度,发挥网格化机制在安全管理、安全巡查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公众举报奖励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隐患治理的精准性、时效性。四是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加大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城镇燃气领域。针对冬季燃气用户用气量大幅增加,使用侧事故风险增多特点,重点防范措施:一是持续推动燃气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力度。二是推动智能表推广安装,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三是加快推进入户安检,指导用户消除户内设施安全隐患。四是开展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行动。五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督促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气购气实名制、服务配送制和入户安检制等制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消防领域。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节庆活动多,快递、仓储、物流、旅游、餐饮等行业火灾风险持续攀升,火灾防控难度增大,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多发时期,重点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精准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对大型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三是在高速服务区、商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前置消防执勤力量。四是紧盯“高、低、大、化”和“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以及仓储物流、密室逃脱等高风险场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五是深入集中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六是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七是全面推广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推动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化、防火检查巡查规范化、风险评估预警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精准化。八是深化331机制工作,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打击力度,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点建设与改造,推广电动自行车“满电下班”工程,研究配套商业保险在电动自行车治理领域落地办法;严厉打击三合一、出租房非法违法违规等行为,精准治理突出的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局、331机制办分别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渔业船舶领域。冬季是海洋渔业生产繁忙季节,加上受西北季风影响,寒潮大风、海上大雾、海面水温降低等风险容易引发渔船碰撞、搁浅、翻沉、落水等事故。加上冬季大功率生活电器使用,渔港内擅自进行明火作业,容易引发渔船、渔港火灾,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加强出海渔船管控,做到盯渔港、盯渔船、盯船员、盯船网、盯执法、盯气象,每日报告在海渔船状态,通报渔船进出港报告率、北斗终端开机率、入网编组率。二是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及时将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情况通知到沿海渔船,建立在海作业渔船召回机制,对在海作业渔船,遇极端天气确保及时返港避灾。三是督促加强航行设备检查,确保雷达、卫导、避碰仪等设备状态正常,航行、锚泊安排专人瞭望、观察,教育船员甲板作业按规定穿救生衣,船长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提高落水人员救助效率。四是加快船载智能AIS终端和新型北斗定位终端安装,提高进出港渔船登临检查比例,严厉打击恶意关闭船用通导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督促开展渔业船舶和渔业船员违规记分管理,推动实名制保险。六是开展渔船电路私拉乱接整治,规范厨房液化气使用。七是加强渔港内巡查,禁止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八是加强渔港规范化管理,落实渔港“港长制”,推动封闭式渔港、智慧渔港、渔船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渔港防灾避险功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森林火险领域。针对今年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降水偏少,加之冬春季节进入林区祭祀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林区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累积多,易引发森林火灾特点,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根据大气温度、湿度以及林区状况等气象致灾因素,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二是压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管护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三是强化火源管控。对火灾高发区和高危险区开展拉网式隐患大排查,依法惩处烧荒、野外吸烟、野炊等违法用火行为。加强重点时段寺庙、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巡查,定期开展可燃物清除行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设隔离带,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根据农耕、祭祀等野外用火规律和特点,持续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在林区公路沿线、火灾多发区、散坟集中区等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宣传标语,提高农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五是做好应急准备。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森林消防队伍防火物资充足,装备精良。各森林消防队伍加强扑火技能训练,加强值班战备,一旦遇有火情,确保能拉得出,有战力,快处置,化险情。(责任单位:市森防办(应急管理局)、园林绿化局分别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自然灾害领域。针对今年冬季降水总体偏少、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同期偏高或显著偏高,以及“拉尼娜”发展趋势,有可能造成较强冷空气频繁影响我市,甚至出现连续低温冰冻天气可能,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发布预警提示,提醒相关单位和市民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针对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交通安全、设施农业、工棚危房、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电力供应、市政运行等各行各业及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雨雪、冰冻、大风影响较大的危险点,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三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全面梳理掌握应急抢险队伍的人员、位置、能力等信息,加强日常训练,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应急抢险能力。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特点及时补充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物资、器材。四是突出实战开展演练,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预案衔接配套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应急抢险演练,不断提升组织协调和应急抢险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分别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组织、落地见效。市安委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331机制办)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细化工作方案,牵头抓好落实。其他各行业部门要履职到位,落实行业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督导组开展督导推动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到位,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要建立检查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责任区,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切实强化各方责任的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确保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营造安全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监督安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要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要强化舆论监督,通过广大媒体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严控态势。要落实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查漏补缺,着力推进本质安全提升,及时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确保工作成效。

  (四)强化应急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紧从严抓好各项工作,加强预警研判、系统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实战演练,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防范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相关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指挥调度顺畅,确保突发情况处置科学有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极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次生灾害。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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