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抽调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0〕84号 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09〕115号),以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文政发〔2009〕109号)精神,为确保我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州人民政府决定从州直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文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祥见附件),负责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选调综合素质高、熟悉统计业务、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或者参加过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工作人员到州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 二、抽调人员到州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时间,暂定从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抽调期间,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工作。请各单位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抽调人员按时报到工作。 三、被抽调的普查工作人员,抽调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职位晋升、考评考核等,由原单位按在职职工同等待遇办法解决。 四、抽调参加人口普查的人员,在州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期间由州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管理,年终提供公务员考核意见给原单位,普查工作期满后,仍回原单位上班。 五、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5月5日前将抽调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名单报州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2124751,联系人:杨发洲。 附件:文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抽调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单位名单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文山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抽调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名额 姓 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办公室 手机 州统计局 7 工作人员 州委宣传部 1 工作人员 州公安局 1 工作人员 州人口计生委 1 工作人员 州发改委 1 工作人员 州教育局 1 工作人员 州民委 1 工作人员 州财政局 1 联 络 员 州人事局 1 联 络 员 州劳保局 1 联 络 员 州建设局 1 联 络 员 州农业局 1 工作人员 州卫生局 1 工作人员 州(外)侨办 1 联 络 员 州农垦分局 1 联 络 员 州监察局 1 联 络 员 州民政局 1 工作人员 州司法局 1 工作人员 州国土局 1 工作人员 州工商局 1 工作人员 州广电局 1 工作人员 州政研室 1 联 络 员 州法制办 1 联 络 员 文山军分区 1 联 络 员 武警文山支队 1 联 络 员 武警边防支队 1 联 络 员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统计△ 人口普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