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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朔政办发〔2009〕21号?

颁布部门: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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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3-13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朔州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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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安全基础,遏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监总局、省政府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把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作为今年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制定出台了《朔州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监管。现将《朔州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格考核,按照方案要求,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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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朔州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朔政发〔2009〕6号),扎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山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安监协调字〔2008〕170号)精神,现就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科技兴安”战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普查申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申报对象
朔州市境内所有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中央和省级驻朔企业。?
  (二)普查申报范围?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省安监部门的规定,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的范围共33类。?
  1?国家规定申报范围:(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房);(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
  2?省安监局规定申报范围:(1)加油(气)站;(2)危险品经营;(3)剧毒品经营;(4)危险化学品运输;(5)剧毒品运输;(6)起重机械;(7)危险建(构)筑物;(8)放射源及射线装置;(9)露天矿(采石矿);(10)危险品码头;(11)重点设备;(12)烟花爆竹经营;(13)公共场所;(14)电梯;(15)游乐场及游乐设施;(16)配变电所;(17)液化气换气站;(18)铁路道口(未用线);(19)建筑施工工程;(20)自动扶梯;(21)厂内机动车辆;(22)水库大坝;(23)渡口(渡船);(24)其它危险源等。?
  (三)普查申报内容?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情况等。?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09年3月)?
  市、县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召开动员会,发布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工作公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书刊、影像等各类工具,广泛宣传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工作的意义、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形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监部门牵头组织,行业部门支持配合,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普查申报(2009年4月-5月)?
  普查登记申报工作,由市级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各县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配合。?
  1?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工作。
  3?质检、消防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工作。?
  4?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限,将负责普查申报的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5?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确定相应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申报工作。
  6?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参加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不低于一周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评估建档(2009年6月-9月)?
  1?由市级安监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专家,对普查申报的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确定后报市、县区安监部门备案。对界定为一、二级的重大危险源,要逐级上报到国家和省安监部门。?
  2?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3?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将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督。?
  (四)分级监管?
  1?对评估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分四级监管。一级重大危险源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二级重大危险源报省级安监部门备案;三级重大危险源报市级安监部门备案;四级重大危险源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各县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复评一次,其它行业重大危险源至少每两年复评一次。?
  3?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备案,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评估和登记建档,并进行监督管理;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申请核销;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但通过整改能够核销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及时整改和核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普查申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担任,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普查申报登记建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人员资金保障到位。?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认识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登记建档和分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领导组,落实专门的负责人,配备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登记建档。各级财政部门要预算专项资金,保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信息系统建设的资金投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重大危险源评估、日常监管和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信息机构和队伍建设,发挥现代网络技术的作用,提高普查申报评估建档监管工作的效率及准确性。?
  (二)明确职责、严格把关,确保普查申报登记全面真实。?
  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把关,保证所有重大危险源应查尽查,不缺不漏;评估报告真实可靠,定性准确,权威性高;管理档案周密齐全,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漏查漏项、资料失实或应报未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坚持边查边整,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评估建档和分级管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在普查评估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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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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