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9〕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江西省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抚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对今年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强化基层、分类指导,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在重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基层纠风工作上迈出新步伐,在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为落实中央、省和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抚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解决中央和省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对重点资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认真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加强对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规定,坚决纠正向村级摊派报刊的问题。 (二)认真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有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推进各级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做好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把产品准入、严控过程质量、严查安全风险、严究事故责任。 (三)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通过全省统一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减轻社会医药负担,压缩中间环节,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药品购销运行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服务群众。 (四)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坚决纠正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要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加强教育收费政策的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名校办民校”、“校中校”、“校中班”的问题,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政策等。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和推广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五)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四金”监管。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四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四金”的问题,研究制定“四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 (六)以完善“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总结开展“创建抚八线临川至乐安段文明执法示范路”活动经验,进一步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七)实现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逐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自上而下,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市直部门和县(区)部门管理的行业协会,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通过清理整顿工作,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干扰企业发展和影响政府公信力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等问题,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八)以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由市里统一部署,县(区)具体实施,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市纠风办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着力整治“小鬼难缠”、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内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和“纠风约谈”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特别是要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 和“纠风约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形成纠正、建设、监督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有条件的县(区)均要开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九)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重点对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团组织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要继续巩固2007年对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成果。各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因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衍生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及弄虚作假、挥霍公款等行为。 此外,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等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三、工作要求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结合,促进政风行风建设。要广泛开展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意识。要采取报告会、板报、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加强党纪、政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和行业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完善符合本岗位的行为规范,社会公德规范。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个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对领导批办、群众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督办力度,对典型问题,加大直接查办力度,以查案促纠风,达到解决问题、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的目的。 (四)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不断破解阻碍纠风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五)加强基层纠风工作,确保纠风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要将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纠风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各县(区)纪委原则上要有独立的纠风机构和人员,确有困难的,也可与有关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对外要有政府纠风办这块牌子,要有专职纠风干部。要重视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到县(区)纠风办工作。各县(区)要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纠风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要加大纠风工作信息报送力度,各县(区)纠风办每月上报纠风信息不少于2篇,市直各机关单位每月上报纠风信息不少于1篇,并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各机关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