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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邮政局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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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毕署办通〔2008〕218号

颁布部门: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8-11-19生效日期:1900-01-01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邮政局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218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地区邮政局《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邮政公司贵州省开展邮政进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00号)要求,为了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改进邮政对城市社区的服务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制定毕节地区《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推进方案》。一、重要意义

社区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的细胞。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文明和谐、宜居宜创业的新型社区,以不断完善的社区服务功能和社区公共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方位、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邮政作为社会公用事业,承担着社会普遍服务的义务;建立社区邮政服务网点,可以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安排部分“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再就业,体现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关怀,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邮政进社区服务,对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邮政进社区为突破口,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为主线,以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区邮政进社区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好政府、社区居委会、邮政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和谐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毕节地区邮政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行署分管领导任组长、地区邮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供电局、供水总公司、广电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

各县、市要相应地成立邮政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协调小组。

四、工作目标

将邮政进社区工作纳入政府社区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积极推进该项工作。2009年9月前在全区城镇建成10个邮政社区服务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在2010年在全区城镇全面开展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社区邮政服务站岗位为公益性岗位,由试点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社会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每个邮政社区服务点根据业务需要设置3—5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人员经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局按要求审查后公开招聘并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每个社区邮政服务站具体招聘人员的多少,视邮政及有关代办服务业务量的大小而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服务点社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根据《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黔府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可由各县、市(区)人事劳动部门提供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50%。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

(二)社区邮政服务网点场地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帮助落实,应位于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面积原则上在20平方米以上,可设在社区门卫或收发室、物业附属房、社区服务站等处。对于不能提供场所的,也可在社区入口、中心地段或临街位置提供相应场地,由邮政部门负责提供基本资金或材料进行修建,相关部门免收建设配套税费。邮政局负责提供邮政标识、计算机、连网设备设施、分拣桌等相应的邮政服务设施,提供邮政专用工具和用品。

(三)社区邮政服务站主要服务项目:办理各类邮政业务,投递各类邮件;可代收电话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各类费用;可代售各类通信卡;可代理保险;代理机票、彩票等票务业务。对代收费业务提供的支持,由通信部门、供水公司、供电局、有线电视管理部门负责与邮政部门协商解决,社区邮政服务站根据代办服务量所获得的收入,用作就业人员工资的弥补。若有结余,用于就业人员的奖金分配、设备设施折旧与更新等,必须确保专费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对代收费网络技术连接的费用属于哪个部门入网的由哪个部门负责。

(四)在试点社区开展信报箱建设工作,按照“黔建设发〔2008〕390号”文件要求,今后对新建楼房必须同时规划建设信报箱,规划部门要把好规划设计关;建设部门要严格把好施工图纸、审查验收备案关,对新建楼房无邮政部门参与验收的不得发放验收合格证,邮政局应配合做好该项工作。对老楼房的信报箱由业主管理单位负责在邮政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完善。

(五)邮政局负责制定社区邮政服务站管理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上岗培训,对日常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以保证邮政服务质量。街道办事处负责依法制定招聘就业人员的管理规定,以维护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违规人员的依规解聘、依规处理。

(六)社区邮政服务站要以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宗旨。社区要加强对社区邮政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邮政部门要加强对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六、实施步骤

(一)毕节市

从2008年11月20日开始,2009年5月结束,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并召开全区现场会3个阶段。

1、准备启动阶段(2008年11月20日—2008年12月20日)

拟发实施方案细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选择市东办事处所辖的麻园社区、市西办事处所辖的翠西社区为邮政服务进社区试点。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月1日—2009年3月30日)

由毕节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推进工作协调会,集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1)由市东办事处、市西办事处分别确定麻园社区、翠西社区的具体邮政服务点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从“4050”和零就业家庭中选聘3人为服务点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于2009年2月底前落实。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服务点社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薪酬的相关工作。

(3)供水公司、供电局、市文体广电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根据服务需要,逐步进入邮政进社区服务网点,并负责协助邮政局接通服务点的代收费系统并提供相应设施;与邮政部门共同落实社区服务点代收费事项。

(4)城建局与市东办事处、市西办事处负责落实在试点社区所辖范围内宿舍区设置信报箱的场地和相关手续;信报箱(群)设施由邮政局提供,建设费用由业主管理单位承担。

(5)邮政局负责对服务点按邮政标准进行装修和提供相应的邮政用品用具;组织岗前培训;落实代办邮政业务事项及明确代办业务费用;开展邮政进社区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以上工作准备就绪后,于2009年3月30日前正式启动毕节市邮政进社区服务工作。

3、召开全区现场会(2009年6月30日前)

总结经验,组织在毕节市召开全区现场经验交流会,为全区全面铺开进社区工作奠定基础。

(二)明确大方县选择西南社区、黔西县选择水西社区、莲城社区、金沙县选择紫金社区、织金县选择星秀社区、纳雍县选择沿河社区、赫章县选择龙泉社区、威宁县选择城西社区作为邮政服务进社区试点,具体参照毕节市的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施。从2008年11月20日开始,2009年9月结束(如果试点条件较好,也可以在2009年6月底建成),共分为准备启动、组织实施2个阶段。

1、准备启动阶段:2008年11月20日—2009年6月30日

拟发实施方案细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召开推进工作协调会,集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将方案报毕节地区“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社区使用场地,按邮政标准化要求装修,落实工作人员,组织岗前培训。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1日—2009年9月30日)

根据全区邮政服务进社区工作现场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启动社区邮政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邮政进社区工作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县(市)政府要成立邮政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民政、邮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供电局、供水总公司、广电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各社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推动邮政进社区工作。邮政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工作进程,确保邮政进社区工作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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