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机械电子等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机械电子等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9〕101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6-24生效日期:1900-01-0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机械电子等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电子信息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实施《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08?2012)》,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五年规划预期目标:到2012年,机械电子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00亿元(不含节能环保产业),年平均递增20%左右,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18%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行业利税率达到12%。
  (二)2009年目标:机械电子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行业利税率达到9.5%。
  二、重点工作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五个五”工程,即完成项目投入500亿元,培育50家骨干优势企业,建设50家具有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的省级以上技术(工程研发)中心,力争有5个产业集群的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进入国内前三位,自营出口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一)加大产业投入力度。争取完成机械电子产业项目投入500亿元,投入产出比达到1:2以上。其中2009年完成投入100亿元。
  1.及时发布产业导向目录。每年至少发布一次,明确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产品方向。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机械装备重点在提升发展新型纺织机械、制冷设备、高档数控机床等优势产业基础上,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设备及配套件、电力能源装备、军工及军转民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物流仓储机械等新兴高端领域项目,力争新兴高端项目投入占机械装备投入的50%以上。进一步发展大规模集成电路、高清显示器件、软件设计、通讯设备等新兴电子信息产业,力争电子信息产业的投入占机械电子产业投入的10%。规划期内力争实施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5只。2009年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40只左右,努力以高端项目带动产业提升。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招商引资。抓住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机遇,紧盯新兴高端领域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做好与央企、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争取实际引进外资10亿美元,其中3000万美元项目10只、国内500强或央企项目5只。2009年争取引进重大项目5只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外经贸局、招商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二)积极实施培大育强。重点培育50家优势企业,对行业产值增长和效益提高贡献率达到50%以上。
  1.加快培大育强。出台优势企业培育政策,明确培育目标、对象和措施,加强考核与评比,建立联系及分析制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实施收购、兼并和重组,加快行业整合提升。加强产品配套生产,形成合理的企业梯队。争创全国行业排头兵,力争排名前三位企业达到15家,全国隐形冠军企业10家。力争到2012年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达到30家,超50亿元企业达到5家,其中2009年超10亿元企业达到20家。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引进高层次经营人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实现两权分离,争取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中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9年开展试点及推进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鼓励企业加强资本经营。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上市,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提升企业实力。争取有5家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新增上市企业10家。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争取建设50家具有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的技术(工程研发)中心,力争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5%。其中2009年具有自主设计和研发能力的技术(工程研发)中心达到35家,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
  1.加强企业研发及技术中心建设。争创省级以上技术(工程研发)中心20家以上。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研发拥有自主专利的产品。争取每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20只,新增10只以上自主专利产品。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建立研发专项。每年实施10项以上机械电子产业研发专项,重点加强新兴高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以及与纺织等优势产业紧密相关的成套装备研发。加快装备成套化,重视和加强机械装备首台套的开发和认定,提升我市装备制造水平。加大研发投入,争取行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2009年达到1.7%。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产学研合作。每年与知名院校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规划期内争取新建博士后工作站5个。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规划期内争取有30家企业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其中2009年有8家企业参与制订。
  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四)加快推进集群培育。力争5个产业集群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全国前三位,集群内产业配套能力显著增强。
  1.完善集群产业规划。重点完善绍兴县纺机和汽车配件、诸暨汽配和轴承轴瓦、上虞汽配和风机、嵊州机电及厨具、新昌轴承和制冷配件以及市区电子信息集群规划制订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通过试点,建设一批产品检测、企业信息以及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规划期内至少建立5个公共服务平台,其中2009年启动一个产业集群试点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科技局、质监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区域品牌创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争创区域品牌3只。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质监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2009年健全全市机械电子行业协会,加强各专业协会建设,促进机械电子产业有序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五)积极拓展市场。争取规划期内机械电子产业自营出口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2009年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1.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努力争创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出口名牌;培育优势产品,争取规划期内有30只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质监局、工商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加大对发展快、贡献大的出口企业的奖励力度,争取2012年自营出口达到65亿美元,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100家,超1亿美元企业20家。其中2009年出口额超1亿美元企业达到8家。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窗口、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加强与国外企业合作,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保障
  1.加强企业家培训。对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的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切实提升素质。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高技术人才占比达到1%,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才占30%。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员工技能培训。经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80%以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此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发挥职业技术院校作用,加强机械电子重点专业建设,开展专业人才定向培养。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二)加强财政保障。规划期内确保市、县两级筹集12亿元机械电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参照机械电子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加强金融保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每年新增工业贷款的25%用于扶持机械电子产业发展。
  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械电子产业提升发展工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并指定职能部门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案。根据重点工作分工要求,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报市机械电子产业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每年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机械电子产业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重要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将结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附件:1.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2.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集群培育名单及目标(到2012年)
     3.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培育企业名单
  
  
  
  
  
附件1:
  
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指标

  区域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亿元) 销售利税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市 810 910 1150 1500 1800 9.4 10.0 11.0 11.5 12.0
绍兴县 93 105 130 160 195 7.0 8.0 8.5 9.5 10.0
诸暨市 250 280 360 450 550 10.0 10.5 11.0 11.5 12.0
上虞市 140 155 195 250 300 13.9 14.0 14.5 15.0 15.5
嵊州市 95 105 130 165 200 4.6 5.0 6.0 6.5 7.0
新昌县 150 170 215 265 320 10.5 11.0 11.5 12.0 12.5
越城区 24 28 35 45 55 5.0 5.5 6.5 7.0 7.5
绍兴经济开 发 区 11.3 13 15 18 22 8.6 9.0 9.5 10.0 10.5
袍 江
新 区 36 42 50 60 75 4.4 5.5 6.5 7.5 8.5
镜 湖
新 区 2.7 3 3.5 4 5 4.5 5.0 5.5 6.0 6.5

  



  
附件2:
  
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集群
培育名单及目标(到2012年)

项目
  区域 集群名称 工业产值
(亿元) 利税(亿元) 销售超亿元
龙头企业(家)
绍兴县 纺机 50 5 5
汽配 100 8 6
诸暨市 汽配 200 20 10
轴承轴瓦 30 4 5
上虞市 风机 30 3 6
汽配 35 2.8 6
嵊州市 厨具 50 5 8
电机 100 8 15
新昌县 制冷 100 10 5
汽车部件 100 8 3
轴承 200 12 10
纺织机械 80 8 5
市区 电子信息 30 1.8 3


  
  
  
  
  
  
  
附件3:
  
绍兴市机械电子产业培育企业名单

  专用设备制造
  1.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浙江华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浙江福威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5.浙江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6.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7.浙江盛名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8.浙江飞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通用设备制造
  9.盾安集团有限公司
  10.丰球集团有限公司
  11.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12.铁?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13.浙江恒久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4.浙江申发轴瓦有限公司
  15.浙江正盛轴瓦有限责任公司
  16.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
  17.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浙江联丰集团公司
  19.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浙江明星轴承有限公司
  21.嵊州市中益机械有限公司
  22.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23.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
  24.浙江三鼎工具有限公司
  25.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27.浙江新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28.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绍兴市力博电缆有限公司
  30.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1.延锋伟世通怡东汽车仪表有限公司
  32.绍兴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
  33.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34.露笑集团有限公司
  35.浙江迪贝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36.浙江自强电缆有限公司
  37.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
  38.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39.浙江新涛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0.浙江盛洋电缆有限公司
  41.绍兴华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42.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3.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4.绍兴市通用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电子及计算机制造
  45.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
  46.浙江贝力生科技有限公司
  47.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8.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
  49.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
  50.绍兴京?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实施《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08?2012)》,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五年规划预期目标:到2012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递增50%,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10%;其中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650亿元,节能电光源产业200亿元,环保装备产业15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20家。
  (二)2009年目标: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30亿元,比上年增长20%左右,其中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55亿元,节能电光源产业85亿元,环保装备产业90亿元。
  二、重点工作
  重点实施“2361”工程,即争取完成重点项目投入200亿元以上,建设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节能电光源、环保装备3个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6家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打造100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规模。
  (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形成三大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
  1.加强产业引导。根据产业规划,编制节能环保产业导向目录,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及产品,重点发展以空气污染防治、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高科技环保装备、LED节能电光源、以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装备及太阳能集热利用系统等为重点的新能源,并大力发展新兴节能环保服务业,强化产业发展引导。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编制集群规划。2009年各重点产业集聚区编制完成太阳能光伏、节能电光源、环保装备等新能源子产业集群规划,并抓好规划实施,推进集群提升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和袍江新区共同实施。
  3.建设产业基地。沿104国道建设太阳能光伏产业带,其中袍江新区建设以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为重点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区,建立研发制造中心;上虞市在杭州湾新区规划3000亩地,建设节能电光源特色产业基地;诸暨市在牌头镇规划3000亩地,建设国家级环保装备产业基地。切实保障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抓好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和国土局牵头,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和袍江新区共同实施。
  (二)加大产业投入,争取完成重点项目投入200亿元以上
  1.实施产业招商。依托三大产业集聚区,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专题招商,全力引进国内外行业优势企业,重点引进新型光伏原料及装备生产企业、风力发电装备生产企业、高科技节能电光源企业及大型环保装备生产企业。争取引进20只以上重大项目,其中2009年争取引进5只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外经贸局、招商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推进产业投入。力争实施50只亿元以上重大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推进15只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装备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其中2009年争取完成产业投入30亿元,确保8只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装备等新能源项目完成建设或部分投产。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产业配套。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重点是节能环保工程服务、管理服务、技术服务等,提升产业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推进产业创新,建设创新平台,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省环保装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争取创建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节能电光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北大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建设水平,积极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重点大学在我市新设研发机构。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提高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新创建10家以上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每年组织10项以上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是多晶硅物理法生产产业化、高转化率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兆瓦级风力发电成套装备、高效太阳能集热利用、高科技成套环保装备、新型LED半导体照明等,着力突破一批技术瓶颈。加强产学研合作,扶持新产品开发,争取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销售比重占全产业销售规模的20%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委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项目创业团队和领军型人才,加大对其科研、项目等的扶持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市经贸委等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四)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骨干企业
  1.推进企业做大做强。规划期内争取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家,50亿元以上企业6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2009年争取培育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亿元以上企业1家。对重点培育企业,在土地、信贷、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快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产业整合和并购重组,促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规划期内争取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进入国内前十强,其他主要行业龙头企业进入国内前三强。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产业带动力,提升中小企业配套协作能力,形成新型协作体系。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切实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重点推进光伏等新能源企业上市融资,大力引进创投基金,促进产业加快发展,争取新上市企业1家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五)做好发展保障,营造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1.加强组织建设。成立市节能环保产业专家咨询组和节能环保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协调、产业提升、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强产业合作。适时召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论坛,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企业举办或承办国家级产业发展研讨会等,推进与市外企业的交流合作,提升产业影响力。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应用示范。重点开展“三个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即创建一批节能环保产品应用示范基地,其中袍江新区创建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基地,绍兴县创建太阳能集热利用示范基地,上虞市创建风力发电应用示范基地;实施一批节能环保产品应用项目,各县(市、区)建设一条以上太阳能照明示范街;推广一批节能环保产品,争取每年实施财政补助节能灯20万只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加强市场开拓。举办节能环保产品展示会,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会,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支持企业参加大型建设项目节能环保产品招标活动,各级政府优先采购市内企业产品,并鼓励其他工程项目扩大采用。加快建设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市场,其中上虞市建设照明电器专业市场。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及有关县(市、区)共同实施。
  5.加强财政扶持。把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新兴支柱产业,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规划期内确保市、县两级筹集12亿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参照节能环保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和主要行业发展目标分解落实。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6.加强金融扶持。市内金融机构要尽力保障节能环保企业资金需求,每年新增工业贷款中不少于25%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环保产业投入与发展,并列入对金融机构考核。
  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建立考核机制,将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力加以推进。建立督查机制,市政府每年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产业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重要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考核通报。建立激励机制,对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细化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节能环保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的舆论导向,强势引导加以推进。
  
  附件:1.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2.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主要行业发展目标
     3.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集聚(集群)区
     4.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附件1:
  
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指标

  区域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亿元) 销售利税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 市 193 230 400 600 1000 8.7 8.9 9.3 9.5 10
绍兴县 7 12 50 90 180 10.8 11 11.2 11.3 11.5
诸暨市 89.7 100 130 170 250 7.3 7.8 8.5 9 9.5
上虞市 62.9 75 120 180 260 12.2 12.3 12.4 12.5 12.5
嵊州市 4.5 8 15 30 60 3.0 3.0 4.0 5.0 6.0
新昌县 - 2 5 10 30 - 8.0 8.5 9.0 9.5
越城区 1.2 3 5 10 20 2.8 3.5 5.0 6.0 7.0
袍江新区 23.9 30 75 110 200 9.0 9.3 9.5 9.8 10.3

  
  
附件2:
  
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主要行业发展目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亿元) 193 230 400 600 1000
其中 环保装备 80 90 130 150 180
节能电光源 73 85 110 130 170
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 40 55 160 320 650

  
  
  
附件3:
  
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集聚(集群)区

  1.沿104国道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带(柯桥、袍江、上虞)
  2.诸暨市:国家级环保装备产业基地
  3.上虞市:节能电光源特色产业基地
  
  
  
  
     
附件4:
  
绍兴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环保装备
  1.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2.天洁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浙江东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5.浙江洁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浙江顺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电光源
  7.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浙江东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9.浙江晨辉光宝科技有限公司
  10.新和(绍兴)绿色照明有限公司
  11.浙江点金照明有限公司
  12.浙江颐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3.浙江舜力特照明灯饰有限公司
  14.晨怡(浙江)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太阳能光伏
  15.浙江碧晶科技有限公司
  16.浙江普罗硅业有限公司
  17.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8.浙江龙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9.浙江环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浙江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1.浙江弘晨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22.浙江天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3.浙江光益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24.浙江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
  25.浙江晶盛机电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装备
  26.浙江天洁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7.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9.浙江申发轴瓦有限公司
  30.诸暨新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实施《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08?2012)》,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五年规划预期目标:到2012年,全市食品饮料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年均递增20%左右,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3%以上,行业利税率达到12%,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以上企业10家左右。
  (二)2009年目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6亿元,增长10%;销售利税率达到10.5%,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以上企业4家。
  二、重点工作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1255”工程,即完成工业投入100亿元,建设2个黄酒工业园区,培育5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黄酒销售额占全国黄酒销售比重达到50%。
  (一)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黄酒工业园区建设。推动黄酒产业布局向鉴湖水系中心地带集中,重点抓好绍兴县湖塘1500亩黄酒产业园区和袍江新区1200亩黄酒工业园区建设。
  此项工作由绍兴县、袍江新区牵头,相关部门、黄酒集团共同实施。
  2.加大项目投入。实施一批技术领先、产业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重点加大黄酒、饮料、特色食品项目投入,五年内完成项目投入100亿元,其中2009年推进5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重点发展茶叶、果蔬、水产、干鲜果、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诸暨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共同实施。
  4.加快饮料业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饮料企业来绍投资,培育发展具有市场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的饮料生产企业。
  此项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二)实施扶大育强
  1.培育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饮料企业梯队。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大企业联合重组力度,整合现有资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带动能力强、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整合淘汰“低、小、散”黄酒生产企业,鉴湖水域新增黄酒项目规模应控制在年产能3000吨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力争实现证券融资5亿元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推进市场营销
  1.加强绍兴黄酒整体品牌宣传推广,建立推广宣传平台和相应运作机制。推动企业市场拓展,每年组织绍兴黄酒企业参加2-3次国内外展销会,其中2009年组织2次以上绍兴黄酒集中展示展销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黄酒集团、市黄酒协会共同实施。
  2.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食品饮料企业争创名牌,加大品牌运作力度,规划期内力争新增国家级品牌3只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推动黄酒原酒交易,打造全国最大的黄酒交易集散地和信息发布中心。
  此项工作由黄酒集团牵头,相关部门、市黄酒协会共同实施。
  4.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扩大食品饮料产品出口,重点提升绍兴黄酒的国际影响力,至2012年黄酒自营出口额力争达到1500万美元,其中2009年力争达到900万美元。
  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四)推动产业创新
  1.推进绍兴黄酒基础性研究,开展共性难题攻关,重点对黄酒储存的沉淀产生、黄酒的色泽光亮及发酵机理的研究力争有重大突破。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黄酒集团、市黄酒协会共同实施。
  2.推动食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运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3家。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与江南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合作,培养黄酒专业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黄酒集团、市黄酒协会共同实施。
  (五)加强质量安全
  1.鼓励食品饮料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鼓励企业在市外创建粮食原料种植基地,加强黄酒原料质量安全管理,至2012年基地规模争取达到50万亩左右,其中2009年达到10万亩。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六)加大品牌保护
  1.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做好绍兴黄酒证明商标保护,加强黄酒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市黄酒协会共同实施。
  2.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绍兴酒年份标注,用好绍兴黄酒商标资源。
  此项工作由市黄酒协会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七)弘扬黄酒文化
  1.进一步办好中国绍兴黄酒节,突出黄酒元素,扩大黄酒影响。
  此项工作由市节会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2.黄酒宣传和旅游相结合,打造中国黄酒城旅游新景点,开展黄酒工业旅游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市文旅集团等单位共同实施。
  (八)加强协会建设
  加强市食品行业协会和市黄酒协会建设,其中2009年完成市黄酒协会的调整充实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黄酒集团、市黄酒协会共同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抓紧细化方案,制订完善相关主要工作举措,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推进力度。建立考核机制,将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发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力加以推进。建立督查机制,市政府每年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重要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实行通报。
  (三)加强政策扶持。规划期内确保市、县两级筹集3亿元食品饮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参照食品饮料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用于鼓励食品饮料产业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推广。
  (四)建立咨询制度。组建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提升发展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不定期举行咨询例会,适时对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咨询评估。
  
  附件:1.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2.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培育企业名单
  
  



  
附件1:
  
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指标

  区域 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亿元) 销售利税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 市 133 146 190 240 300 10 10.5 11 11.5 12
市 区 50 55 70 90 113 18 18.5 19 19.5 20
其 中:
  越城区 1.4 1.5 2 2.5 3 9.8 10.3 10.8 11.3 11.8
袍江新区 37.6 41.5 54 69.5 87 19.5 20 20.5 21 21.5
  黄酒集团(不含市外) 10 12 14 18 23 15 15.5 16 16.5 17
绍兴县 40 44 59 71 90 7.2 7.7 8.2 8.7 9.2
诸暨市 15 16 20 28 35 6.6 7.1 7.6 8.1 8.6
上虞市 11 12 15 19 24 8.1 8.6 9.1 9.6 10.1
嵊州市 12 13 18 23 28 7.8 8.3 8.8 9.3 9.8
新昌县 5 6 8 9 10 6.4 6.9 7.4 7.9 8.4




附件2:
  
绍兴市食品饮料产业培育企业名单
  
  1.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2.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
  4.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
  5.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6.重庆啤酒集团绍兴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
  8.嵊州市大鹏茶叶有限公司
  9.浙江冠军食品有限公司
  10.绍兴范师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11.上虞市东海食品有限公司
  12.小京生开发有限公司
  13.绍兴市一景乳业有限公司
  14.绍兴至味食品有限公司
  15.绍兴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实施《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08?2012)》,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五年规划预期目标:到2012年,医药化工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递增1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0%。其中医药产业250亿元,化工产业750亿元;销售利税率达到15%,形成12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重点医药化工企业。
  (二)2009年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75亿元,增长7%以上;销售利税率达到12%,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7家。
  二、重点工作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六个一批”,即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淘汰一批落后设备、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培育一批优秀人才。
  (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1.强化产业发展引导。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定期发布医药化工产业导向目录,明确提升发展的重点领域与产品。化工产业重点发展新领域精细化工,主要是化工新材料、高端日用化工、高档专用精细化学用品及石化领域;医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化学药物、新型药物制剂、天然药物、生物医药等。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一批行业带动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尤其是有机硅新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新型精细无机化工品、新型化学药物、药物制剂及生物医药项目,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提升。规划期内实施50项总投资约150亿元的重点项目建设,其中2009年实施10项。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招商引资。医药产业重点引进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制剂及医疗器械领域项目,化工产业重点引进有机硅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新型高端精细化工品等项目。规划期内争取引进15只以上重大项目,其中2009年争取引进3只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外经贸局、招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二)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1.组织实施重大研发专项。突破一批制约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的技术瓶颈,每年实施10项左右重大研发专项。医药产业重点开展新药创制关键技术研究及生物医药技术、新型制剂技术、新型中药制剂的研制技术等攻关;化工产业重点开展新型化学合成技术、新型分离技术、新型催化技术、绿色化工产品的研制及节能减排支撑技术等攻关。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强产学研合作。每年实施20项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实现产业提升。积极吸引医药化工领域知名院所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规划期内争取引进1家以上。加快实施已列入国家“863”计划的上虞精细化工园区循环经济项目,促使其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健全技术创新体系。规划期内各重点培育企业要建立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相关医药化工集聚区要加快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全省首个化工区域创新服务平台?上虞绿色精细化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作用,更好地发挥创新、检测等服务功能,争取建设产品检测服务平台。规划期内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服务平台1家,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8家。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企业自主研发水平。到2012年医药化工重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
  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1.加强龙头培育。对重点培育企业,给予土地、资金、排污权等要素资源倾斜。规划期内培育重点企业25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企业3家,超50亿元企业7家,超20亿元企业12家。2009年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争取达到7家。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鼓励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加大联合重组力度,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行业竞争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嫁接改造以及行业优势企业并购重组。规划期内争取实施5只以上并购重组项目,2009年争取实施1?2只。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吸引境内外创投、风投机构入股。规划期内争取新增3家上市企业。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加强品牌建设。重点引导医药生产企业创建自有品牌。积极开展医药行业美国FDA、欧盟COS等国际认证、国际注册工作,逐步提高医药化工产品国外REACH注册比例,并形成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主导产品。规划期内力争新增国家级品牌2只以上,新增国际认证(注册)20项。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四)淘汰一批落后设备
  1.提升技术装备。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重点是应用计算机控制、新型节能、新催化剂、新型分离和混合等,切实提升产业层次。规划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安装DCS和ESD自动化控制系统,2009年争取完成20家以上。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安监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快淘汰落后项目和设施。加快淘汰“三高一低”项目和设备,控制染料及其中间体、化学合成制药及其中间体、化学合成农药及其中间体的一般生产项目,淘汰一批规模偏小、布局不当、安全环保问题突出的农药、染料、颜料和有机中间体产品生产企业。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安全环保整治力度。坚持严查、严管、严处,加大对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治力度。严把环评、安评、能评关,禁止投资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安全环保要求的项目,确保安全状况和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五)形成一批产业集群
  1.优化区域布局。鼓励产业向高端发展,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化空间布局。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一期区域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产业,新昌高新技术园区重点发展药物制剂产业,滨海工业区和袍江新区重点发展石化产业。从严控制规划布局外新建医药化工项目。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贸委等部门及绍兴县、上虞市、新昌县、袍江新区共同实施。
  2.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技术研发、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医药化工物流、医药连锁经营等。药品采购鼓励优先采用市内产品。
  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相关医药化工集聚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处理设施。规划期内污水入网、固体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重点完善绍兴市医疗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扩容改造上虞市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4.积极创建生态园区。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每年争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10家。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省“991行动计划”和市循环经济“850”工程项目计划,实现企业小循环,园区大循环。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新昌高新技术园区力争在规划期内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化示范园区。
  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5.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市医药行业协会和化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协会开展工作,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六)培育一批优秀人才
  1.加强企业经营者培养。加大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培养力度。规划期内计划培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500人次,2009年争取培训100人次。
  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2.加快专业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环境,培养和引进医药化工专业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规划期内中高级技术人员比率每年提高1%。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3.加强技术工人培训。鼓励企业与相关院校建立“委托式”、“订单式”培训关系,支持市内职业院校设立与我市医药化工产业相对应的学科体系,加大技术工人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行业专业技能的培训。规划期内为企业定向培训3000人次,力争规划期末职工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共同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相关协调工作。成立医药化工产业专业组和专家咨询组。建立考核机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每年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重要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实行通报。建立激励机制,对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牵头部门要抓紧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政策扶持。规划期内确保市、县筹集5亿元医药化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参照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分年度主要指标推进计划分解落实。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医药化工产业提升发展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加强典型示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2.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培育企业名单
  

附件1:


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分年度推进计划
  
工业总产值(亿元) 销售利税率(%)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全 市 539 575 660 820 1000 10 12 13 14 15
市 区 66 70 80 110 135 8 8.5 9 10 11
越城区 7 7.5 8.5 10 12 5.2 5.5 6 6.5 7
袍江新区 57 61 70 95 115 8.9 9.5 10.5 11.5 12.5
绍兴县 122 128 150 180 220 3.7 4 4.5 5 6.5
诸暨市 38 41 45 58 70 14 14.5 15 15.5 16
上虞市 218 233 270 330 400 11.3 11.5 12.5 13.5 15
嵊州市 17 18 20 22 25 7 7.5 8 8.5 9
新昌县 79 85 95 120 150 33.4 33.5 34 34.5 35

  



附件2:
  
绍兴市医药化工产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医药产业
  1.浙江医药股份新昌制药厂
  2.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亚东制药有限公司
  4.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5.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7.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8.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10.浙江得恩德药业有限公司
  11.浙江新光药业有限公司
12.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
  化工产业
  13.浙江远东石化有限公司
  14.浙江龙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5.浙江绍兴三圆石化有限公司
  16.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浙江嘉利珂钴镍材料有限公司
  18.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
  19.浙江清峰钴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李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浙江黑猫神蚊香集团有限公司
  22.浙江皇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3.浙江金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4.浙江舜龙化工有限公司
  25.上虞亿得化工有限公司
  26.上虞市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7.浙江中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8.绍兴化工有限公司



同地区相关
关于发布《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公告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2021年修订)
浙江省气象条例(2025年修订)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浙江省汽车加氢站运营隐患排查导则(试行)》的公告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入河排放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愿性清洁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关于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发布《浙江省燃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公告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