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9〕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9〕5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中实施“蛋奶工程”。为了确保“蛋奶工程”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我市青少年营养水平稳步提高。但是,城乡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不能适应身体发育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着部分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部分城市学生营养不均衡的问题。鸡蛋和牛奶(或羊奶、豆奶)富含青少年成长所需的基本营养,实施“蛋奶工程”,就是要使全市中小学生通过重点补充蛋奶等相关食品,改善其营养状况,促进其健康成长。 各县区政府要把实施“蛋奶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民生工程、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逐步实施“蛋奶工程”。从今年秋季开始,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中实施。 三、实施内容 按照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为学生供应一袋奶、一个鸡蛋,以实物形式直接发到学生手中,早餐食用。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蛋奶工程”的具体实施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成立以主管县区长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农业、卫生、食品监督、质监、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参加,分工负责的“蛋奶工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分解和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蛋奶等食品安全的监管。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和不按要求向学校提供服务的企业,要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资金负担比例。实施“蛋奶工程”所需资金按照“财政补助为主,家长适当负担”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共同负担。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经费总额的30%核拨到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全年所需经费总额,财政省直管县按20%,其他县区按30%配套,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对家庭贫困的寄宿生实行免费发放。 其余寄宿学生按“财政补助为主,家长适当负担”的办法,由县级财政与学生家长共同承担资金,其中学生家长负担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用于“蛋奶工程”的资金,要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部门特设专户管理,统一支付、统一管理。 (四)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具有蛋奶产品供应资质的企业名单。市、县区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的要求,会同供销部门,完善物流网络,延伸服务范围,特别要做好边远地区中小学校蛋奶产品配送工作。 各县区应在公布的企业名单中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企业。招标的具体事宜和要求由各县区政府统筹实施,教育、财政、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物价、工商、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 教育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本校“蛋奶工程”的日常管理,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对每天的工作做好记录,每月汇编成册,以备检查和审计。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负责奶源、蛋源基地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等中标企业“蛋奶工程”食品质量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做好学生发育情况的检测和评估,及时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相关企业要确保蛋奶等食品按照品种、质量、数量、时限要求,及时、安全配送。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实施“蛋奶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县为主,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原则,分解和落实教育、财政、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工商、民政、监察、审计、商务、供销社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蛋奶工程”实施的管理与监督,制订和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中小学生喝上放心奶,吃上放心鸡蛋。 确保实施进度。各县区政府要把“蛋奶工程”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迅速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统筹安排好资金筹措、产品供应、安全保障、宣传教育等项工作,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尽早使“蛋奶工程”惠及全体中小学生。 加大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实施好“蛋奶工程”。要引导家长和社会重视学生营养问题,积极参与“蛋奶工程”,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营养化。要以实施“蛋奶工程”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所有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实行责任追究。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财政、审计部门对“蛋奶工程”专款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