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8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发〔2010〕9号),设立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州安全监管局),挂阿坝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州安办)牌子,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职能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州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州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州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受州政府委托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和结案、批复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负责组织全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检验。 (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州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办理文电、政务公开、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资、政务信息、保密、档案、议(提)案、信访、综治、绩效管理、党组日常事务、机关后勤、精神文明、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对外交流和合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协调、安排等;承担州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规宣传科 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意见;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州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负责本系统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考试中心(场地、机房、试题库等)的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注册工程师的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对案件承办机构提交的案件进行初审,向案审委成员报送相关材料,承办案审委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监督检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重大隐患的监控管理、普查登记工作,对公共安全隐患进行综合跟踪管理和督办;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照州政府的授权,负责较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风险抵押金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产品、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及安全评价工作; 负责组织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的全州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州专家库的组织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职业健康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生产经营安全条件和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牵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参加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行政审批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二、三级加油站经营许可证以及乙种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延期、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许可证的核发;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立安全许可、安全设施设计许可、试生产(运行)备案和竣工验收许可。 负责授权范围以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延期、变更等事项的复审;非煤矿矿山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设计许可和竣工验收许可。按照省安监局的授权,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复核。 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初审,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报批和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牵头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依法进行审批,对水电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备案。 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备案、复审和发证工作;负责行证许可发放的现场复核和现场考核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对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和备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的制证和颁证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阿坝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分工。州安全监管局负责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州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州安全监管局和州卫生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