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09年纠风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晋城市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 晋城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中共晋城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9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和谐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治理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加强对义务教育教科书价格、印刷、供应等监管,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集中整治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认真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价组织活动等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督促各部门行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问题,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回收力度,严肃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扶贫救灾资金监督体系。 (四)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督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大幅减少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一步减轻基层企业群众的负担,充分发挥所保留项目的积极作用,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精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把关、加强监管,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等现象,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各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推行各级政府负总责、各涉路部门“一把手”向当地政府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易发公路“三乱”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控,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行“以路划区域、联合抓创建”的工作机制和源头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落实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要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以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级纠风办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市、县纠风办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要注意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帮助县(市、区)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创新方法,狠抓落实。要引导各县(市、区)纠风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以国家和省、市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不断深化纠风工作,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努力解决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体现改革精神,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晋城市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暨中共晋城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四次全会的精神,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09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进一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以评促纠、以评促建长效评议机制,规范评议活动、丰富评议内容、提高评议质量,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为实现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1、评议对象。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把全市参评部门行业根据职能分为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类型进行评议。 各参评部门行业要联系实际,把本部门行业的基层站所、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及服务窗口作为评议的重点,推动评议向基层延伸。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和派出所、交通系统的运管所、路政大队及收费站,煤运系统的煤检站,建设系统的供水、供气、供热、房地产管理等仍将作为今年的重点评议对象。 2、评议内容。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问题作为评议内容的重中之中。积极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改进作风,要紧紧围绕全面履行职责、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开展评议,着力把握好四个重点。 (1)认真履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本部门行业的工作任务;完成本部门行业承担的为民办实事工程任务。 (2)改进作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各参评部门行业要以改进作风、创优环境为切入点,围绕全市“转型创新谋发展、双轮驱动促统筹、破解难题惠民生、狠抓落实见成效”的部署,全面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 (3)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落实市政府“惠民工程”各项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部门行业内部监管,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研究分析本部门行业为民办实事的目标和途径,提升部门行业的公信力;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建立并落实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把对待群众诉求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作为评议的重要标尺,把评议的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和办实事上,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4)整体推进,构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职责。通过开展专题评议、点题评议、民评官、基层评机关等活动,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经济管理部门要围绕实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评议,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促进政府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创优发展环境。社会管理部门要围绕办事公开进行评议,推进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提升管理水平,广泛接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要把评议融入到实施“五大惠民工程”中,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执法监督部门要围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评议,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认真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公共服务行业要围绕提升服务理念、推进服务创新进行评议,通过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真正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 三、评议的方法和措施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坚持改革创新、纠建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在继续落实公开承诺、行风调查、听证对话、明察暗访、整改反馈、建章立制等规范化制度的基础上,着力采取四项措施推进评议活动。 1、推进媒体联动监督。继续发挥好《百姓热线•纠风台》、《行风大家谈》、《晋城在线•纠风网》等监督平台的作用,及时研究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实施媒体联动监督,促进栏目向专题评议、即时评议、集中评议、基层评议转变,使之真正成为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载体。各媒体监督栏目要坚持服务于工作大局,把握正确方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栏目运行,既要自主创新,又要协作配合,变单动为互动,聚分力为合力,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积极支持栏目监督,主动参与评议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部门行业的良好形象。 2、重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及老干部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资源优势,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开展政风行风论坛,促进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员联席会议制度,征询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向监督员通报情况、分析研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 3、扎实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制度。督办制度在政风行风评议中体现出了快捷高效、实事求是、方便群众的明显特色。要不断完善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切实做到快受理、快登记、快请示、快办结、快反馈、快报告。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联合办理。对于办理不及时或不到位,致使群众不满意的,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积极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各参评部门行业要立足实际,根据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评议内容,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评议活动。一要开展政风行风教育活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部门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三要开展“群众评站所、百姓得实惠”基层行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要开展评议督导活动,努力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反馈结果—建立制度”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参评部门行业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督查。各级评议办和纠风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关注民生、化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评议的重点放在加强作风建设上,着力解决部门行业存在的阻碍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3、不断改进测评考核办法。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善政风行风评议科学的评价体系、规范的运行方式和有效的结果运用机制。做到定向测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实行综合测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省评议办报告,向各参评部门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机构通报,作为参评部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争先创优、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为本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及奖惩的依据,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群众满意度低、综合考核差,单位领导不重视,不积极参与,不认真解决问题以及报送信息及相关评议工作资料不及时、质量不高、不按要求参加评议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诫免谈话或责任追究,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