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参加第六届全国残运会获奖运动员的决定 盐政发[2003]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9月16日—24日,在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有16名残疾人运动员参赛,共获得了19 枚金牌、7枚银牌和10枚铜牌,金牌总数和总分均位列全省第三,取得了我市历史上参加残疾人体育比赛的最好成绩。其中,滨海县肢残运动员朱礼立获得Fs8铅球、铁饼2枚金牌,并都破全国记录;滨海县肢残运动员姜生权获得S10100米、200米蝶泳和50 米自由泳3枚金牌,100米和200米蝶泳破全国记录;盐都县肢残女运动员王继容在自行车比赛中,获得了5枚金牌,随后又在捷克举行的世界残疾人自行车公开赛中,获得1金3银的好成绩。为鼓励先进,激励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现对朱礼立等15名残疾人运动员予以表彰奖励。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可以增强残疾人的体质,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为改善残疾人的物质生活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残疾人运动员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既有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残疾人工作者和体育工作者精心指导,又有残疾人运动员自身不懈的努力。他们所表现的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串硕成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宝贵财富,鼓舞了残疾人的士气,激发了工作热情, 弘扬了“盐城精神”。他们取得的成绩,是全市42.3万残疾人的骄傲,也是全市800万人民的骄傲。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刻苦训练,提高水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残疾人运动员学习,学习他们克服困难、挑战自我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同心协力、 团结奋斗的集体精神;学习他们刻苦训练、奋勇争先的拼搏精神。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工兴市、创新创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努力在苏北串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受表彰的我市参加第六届全国残运会获奖运动员名单 朱礼立 姜生权 王继容 徐以梅 陈日恒 丁春香 王伟 臧伟伟 王成娟 吴桂阳 丁军军 周金龙 蔡长贵 薛正国 吴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