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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关于扎实做好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复产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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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能源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3-04生效日期:2019-03-04

各市(州)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办),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发改局(工信局),有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扎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14号)要求,有效防范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复产复工安全风险,现就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复产复工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今年安全生产开局的关键时期,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复产复工初期各类安全隐患较多较为集中的特点,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管理组织领导,严格制定和执行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复产复工流程和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复产复工条件,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合理统筹规划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严禁赶工期施工。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参建单位评估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对于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大安全责任追究的力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把管控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到每处现场、每个环节、每名人员,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

  三、做好安全管理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在各个方面、多个环节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管理。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复产复工前,有关单位要针对今年复产复工面临的情况制定安全教育专项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确保进场作业人员全覆盖,特别要加强新进场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和“人证不符”现象发生。

  二是要加强现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建设单位要全面掌握复工作业内容,完成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安全管控,特别要加强对隧洞开挖、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使用、模板支撑等高风险作业的管控;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加强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巡视监督等安全监理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项目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意义重大。必须严格管控现场安全风险,切实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要严格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重点抓好外包队伍、临时用工人员的准入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禁劳务分包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严格审查外包单位资质,杜绝资质不符或无资质的队伍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四、开展隐患排查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督导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制定和执行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建设工程,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结合当地自然气候特点和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加强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定期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作业技能等进行考察,确保作业现场人员设备的安全隐患可控、能控、在控,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防范的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应急管理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防范自然灾害对项目工程的不利影响,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等相关单位的衔接,同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各参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吉林省能源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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