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全省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全省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鲁环发〔2019〕137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19-10-17生效日期:2019-10-17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决策部署,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行政成本,结合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转移联单发放等环境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定由各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废铅蓄电池收集站、暂存点的申报注册、核查审批、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可管理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公示的纳入全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范围的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名单,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组织开展现场环保核查(现场环保核查要求详见附件1)。对建设达标、公示无异议、通过审核的企业,公布其收集资格。待国家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发放指南发布后,由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要求和《山东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鲁环发〔2019〕73号)有关要求,向辖区内废铅蓄电池收集站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格准入许可条件,禁止无合法再生铅能力的企业拆解废铅蓄电池,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工作(国家和省有关管理文件详见附件2)。对于辖区内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或调整,进一步提高回收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但应严格执行全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站和暂存点的建设标准和运行程序,规范相关企业的收集行为。

  二、执法检查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和收集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收集不规范、随意拆解、恶意倒酸、非法冶炼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

  三、信息报送

  各收集站应于每月10日前,通过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向所在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等情况(详见附件3)。

  各市生态环境局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等情况(详见附件4)报送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2月10日前,将本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联 系 人: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  张海东

  联系电话:0531—69989162

  附件:1.山东省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现场环保核查表

  2.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工作主要管理依据和标准规范

  3.山东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台账记录表/月报表

  4.山东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处置年报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17日

同地区相关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发布《山东省海草床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