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22号公告,我厅决定,即日起废止《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生态影响审查和环评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吉环然字〔2017〕15号)。
特此公告。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23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22号公告,我厅决定,即日起废止《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生态影响审查和环评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吉环然字〔2017〕15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