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紧急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鲁安办明电〔2020〕2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0-01-06生效日期:2020-01-06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月6日,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夏北村一宿舍发生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4人死亡。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刘强副省长做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排查整治隐患,严防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为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并多次下发通知,再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此情况下,仍然发生致多人死亡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说明有的地方和基层单位认识仍不到位,措施仍不到位,防范仍不到位,教训十分深刻。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部署和落实。各地区要针对当前雨雪恶劣天气群众用火、取暖激增的实际,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一次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底到边、防范措施落实落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警、提示工作,自上而下反复强调安排,时刻保持警惕。县、乡政府和农村基层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检查,突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群租房屋等重点群体和不放心部位,逐村、逐户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预防中毒事故发生。

  二、要进一步增强公益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各地要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防范知识,开展警示教育。要认真分析本地供暖方式、气候变化等情况,充分发挥工青妇、基层组织和灾害民生保险承保保险机构的作用,广泛深入进村(居)入户,通过开设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明白纸、传播小视频、协助排查检查等群众易见易知易懂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地宣传冬季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应急自救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入心入脑,提高宣传工作针对性。要确保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进村入户率100%,做到“明白纸”发放“不漏一户一人”,特别对煤改气、新使用清洁煤、使用炭火或秸秆取暖等重点家庭和人群要实现全覆盖,并反复进行警示宣传和教育引导,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进一步加强专项督促检查。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中,要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同安排、一同排查、一同治理,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落实情况纳入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执法检查,重点对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9〕74号)和相关工作要求,检查各地工作部署是否及时到位、工作分工是否责任明确、公益宣传是否到底到边、“明白纸”发放是否100%到位、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深入扎实、这方面的监督检查是否有力有效等等,并进村入户随机暗查暗访,掌握真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交办,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地方和单位,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此次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检查情况形成专报,报省委、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同地区相关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发布《山东省海草床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佛山市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