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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佛山市疫情防控统筹组建设工地专责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佛山市疫情防控统筹组建设工地专责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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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1-08-11生效日期:2021-08-11

当前,国内多个地区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部署,切实保障建设工地人员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人员流动。各参建单位所有参建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隐瞒自己或亲朋好友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行程。

  二、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工地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进入工地(包括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人员必须百分之百实名亮码、测体温并登记(台账)。所有工地新进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

  三、确保疫苗应接尽接。所有参建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8月15日前实现全员接种疫苗(至少完成第一剂接种)。新进场参建人员,如未接种疫苗的,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

  四、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各区局要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涉及疫情防控的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停工封闭现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响应处置。

  五、从严强化监督管理。各项目监督人员必须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的首要工作,8月15日前要督促各参建单位所有参建人员至少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同时督促各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区局近期全力做好抽查、督导。

  六、加强分散居住参建人员教育。参建人员不在工地集体宿舍居住的,应严格执行所在村、居的疫情防控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个人防护不放松,居住场所多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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