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2010年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成年人、老年人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从2000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10部委每五年对3-69岁的中国公民进行一次体质监测,2010年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根据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安排,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我市承担的国家、省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充实并完善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组”,领导和协调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大同市体育局群体科。 2010年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冀明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柴守吉 市体育局局长 丁学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徐毅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 毅 市卫生局副局长 解 志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少忠 市宗教局副局长 王 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 尤建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汉 市农业局副局长 吕 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柴京云 市总工会副主席 2010年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联络员名单 张世忠 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 齐永恒 市教育局学生科科长 冯宝山 市科技局农业科科长 薛守亮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副科长 余志甫 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力尚东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樊日枝 市农业局科长 田立圣 市卫生局妇幼卫生与社区卫生科科长 马 有 市统计局社会科科长 宋鹏程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孙 波 市体育局群体科干部 (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另定),检测结果报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统一汇总。 (三)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报“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市2001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充分利用已确定的监测点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按照任务要求增加新的监测点和人数。各县区监测网络构成及监测点,要上报大同市体育局批准方可执行。 总体任务:第一,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省在我市抽取的样本量;第二,完善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国民体质基础数据库;第三,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和市政府上报市级监测分析报告,使监测的数据更好地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第四,向全市和各县区群众公布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推广健身方法,科学指导群众健身活动;第五,在监测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大同市体质研究骨干队伍,推动体质研究工作开展;第六、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不同人群体质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掌握体质变化规律,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综合实力增强提供服务。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配合省体育局进行国民体质测试器材的购置和器材的维护; 4、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监测工作简报和宣传资料,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音像、图片和文字资料); 6、验收、录入、汇总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将监测的样本数据及登录书报送国家和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7、统计计算和研究分析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撰写全市监测公报和研究分析报告,向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报送监测和分析结果; 8、健全大同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网络,完善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及相关资料档案; 9、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推广健身方法,指导全市群众科学健身。 (二)县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各监测点)的任务 1、拟制本县区、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配合市国民体质监测队,有序组织开展在本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音像、图片和文字资料); 4、建立本县区、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网络,建立本县区、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三)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要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省体育局统一提供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 — 69周岁的中国公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市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800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市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2400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市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40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4、国家抽样城市。根据国家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规定,我市作为山西省2010年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监测地区。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样本量分别为800、2400和400人,上报国家、省样本总量为3600人。 5、各县区测试任务。各县区配额任务为进行监测的最低样本量,各县区应根据监测任务适当增加测试人数,以利于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