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市开展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市开展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全市开展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的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市“三名一强”的战略目标,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全民卫生意识。根据耿彦波市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行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每年5月10号为我市的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共建美好家园,大家一起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为载体,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城市道路两旁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一些有损城市形象的乱涂画、乱张贴等现象重点治理。通过全民动员、全民参与,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和净化、绿化、美化水平,增强全民文明、卫生意识,培养全社会公共卫生习惯。 二、活动的内容 (一)清理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道路两旁、公共场所各部位的生活垃圾;(二)清理城市主要道路两旁乱倒和完工的施工工地附近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遗留的各种废弃材料等;(三)清理城市主要道路绿化带和城市周边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四)清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上的乱涂写、乱张贴的“野广告”;(五)清洁交通护栏、公交候车厅、电话厅、报刊厅、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卫生;(六)清理绿化景点和绿化带周围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三、方法步骤 5月8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逐级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做好参加5月10日全市统一组织的全民义务卫生日活动。4月30日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将活动部署情况综合上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届时将会同新闻单位对各区、各部门的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全市。市四套班子和市直机关按照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安排清洁活动。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方案,搞好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搞好城乡结合部、村、小街小巷的环境治理,清除垃圾,美化环境;认真做好“门前五包”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单位积极参加卫生日的义务劳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居民对楼道内卫生进行清扫,对楼道内乱贴的广告进行清除。 (二)市政府各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为: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卫生日义务劳动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市房管局负责对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乱搭乱建进行监督检查;市建委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的建筑残土进行监督检查;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载客车辆的卫生清洁和公路沿线的环境治理,清理公路沿线城市段垃圾残土;交警、城市交通、通信、电力、邮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城市道路两侧的电线杆、变压器、电话亭、书报亭、交通设施及隔离栏等设施上的各类“野广告”进行清除和清理;市教委负责搞好大、中、小学校园卫生,组织学生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卫生义务劳动。 (三)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组织新闻单位搞好卫生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负责组织厂矿、群众团体、青年志愿者参加环境卫生日的义务劳动;大同军分区负责组织搞好军营的环境卫生,协助地方组织当地驻军参加环境卫生日义务劳动。 五、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确保全民义务卫生日活动收到实效。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卫生日义务劳动,作群众表率。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到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中来,不断提高全体民众的整体素质,使之自觉树立起“爱我大同,从我做起”的思想,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 (三)深入宣传,形成氛围。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的重要意义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的单位给予曝光。各单位、各级组织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加大力度,强化责任。要以全民义务卫生活动日为新的起点,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全覆盖的责任制,全挂钩的报酬制,全方位的考核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