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2010)34号

颁布部门: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4-02生效日期:1900-01-01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0)34号


三河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宋恩华副省长来我市调研时提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要向县乡延伸”的指示精神,2009年7月,市政府启动并实施了霸州市中心区和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数字城管系统向县乡延伸的目标。今年,为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拓展监管范围,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三河市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
三河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落实,要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立即启动试点工作,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试点工作期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工作。廊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廊坊市工信局负责系统建设的资源整合、技术保障和指导工作。请三河市政府与有关部门接洽,尽早启动实施试点工作。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日


同地区相关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汛期城乡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等4部技术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