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浙科发成〔2006〕31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高等院校、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有关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决定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2003年9月18日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同时作废。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http://www.zjkjt.gov.cn/admin/xgxz/see.jsp?xwxh=1&tablename=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