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高温酷暑时节,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呈易发、多发势态。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加强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分析、深刻把握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强化源头管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苏安办〔2016〕62)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厘清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监督和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分析高温期间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宣传和普及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高温期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突出防范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高温酷暑时节特点,部署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一是抓好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的防晒、降温等措施的落实,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确保冷却喷淋装置运行正常;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加强储罐温度、压力监控,认真、及时处置每一个报警讯号。危险化学品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设施完好,化学品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三是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施工作业管理,确保检维修施工安全;四是加强停产企业的管理,督促停产企业安排得力人员对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堆场等的巡防值守。加强停产企业开车复工管理,要督导企业对复工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复工生产;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企业必须掌握承运的危险货物在高温条件下的危险特性,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运输。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值班值守都要提高一个级别。要加强高温期间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高温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地方政府应急资源和企业应急救援的有效衔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贯力度,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全省夏季高温时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