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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 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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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浙安委办〔2020〕15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5-21生效日期:2020-05-21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应急管理局,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2020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5月21日

2020 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施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教育培训、排查整治、科普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促进提升我省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统一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开展。重点要紧扣“一条主线”、打造“两大品牌”、抓实“三项活动”、深化“五进”工作:

  (一)紧扣“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要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地方主流媒体要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实现省、市主流媒体平台100%覆盖,刊发一批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形成宣传声势。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要积极通过举行微党课、撰写学习心得、交流讨论、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各市安委会于6月30日前要推荐不少于2个的微党课视频,省安委办将择优推荐给学习强国浙江学习平台。

  (二)打造“两大品牌”,树立浙江应急宣传教育“新名片”。

  1.打造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品牌。一是高标准推进体验馆建设。省安委办已经印发《关于深化推进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建设任务、标准,到年底全省要建成500家体验馆;各市、县(市、区)安委办要同步制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在6月底前明确重点建设名单,全面启动、统筹推进。二是高质量组织体验活动。充分发挥应急宣教体验馆的社会宣传功能,加强与媒体、学校、企业、社区等的有效联动,主动承办一批线上、线下教育和体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至少要组织1场公众实地参观、体验活动,并进行线上直播;县级要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三是高水平推进数字化建设。鼓励各类应急宣教体验馆强化互联网运用,建设专属网站、手机APP、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支持推出网络点单式服务,提供丰富实用、实时便利的信息服务,推动网上网下交流互动。

  2.打造安全文化科普精品品牌。一是推出“三个一批”精品短视频。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理念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科普等推出一批警示教育片、一批公益广告片和一批科普知识宣传片。“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安委会至少制作1部警示教育片或公益广告片,各级电视台平均每周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2次。省安委办将选出一批精品在省级平台展播,并报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二是建设“七大类”内容科普宣教精品库。以科普视频,科普图书,科普乐园,科普ing,科普资讯,科普名家、科普微课等7大类作品为重点,6月底前省安委办将上线省级应急安全科普精品库;各地要广泛征集书法、绘画、摄影等安全文化精品作品,实现有效共享,并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醒目位置进行全面展播。三是围绕讲好浙江安全故事推出精品新闻报道。加强与主流媒体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媒体的合作,讲好浙江安全生产故事、宣传浙江安全生产条线先进人物,6月底前,各市要结合“三服务”工作,报送3-5个典型服务事例、3-5个服务先进人物;同时7月中旬前要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至少刊(播)发5篇以上先进人物、特色亮点的报道。

  (三)抓实“三项活动”,做深做实“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

  1.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主播走现场活动。邀请主流媒体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省市两级选取15个以上的展示点集中开展直播活动,县(市、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同步开展。二是开展公众开放日“云开放”活动。全省选取5家以上优秀应急宣教体验馆,集中举行全省线上公众开放日“云开放”活动,通过高科技VR技术,360°全景展示,提升沉浸式体验、互动式体验效果。三是开展安全话题打榜活动。参加全国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上的知识竞赛活动;在抖音平台参与“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有抖音号的部门、单位至少要在当天发布1条以上相关话题视频;在新浪微博响应“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普及安全知识,已开设微博账号的部门、单位要在当天发布3条以上相关微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网站、APP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各类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活动。一是组织做好“安全课”。6月1日省安委办将举办“安全课”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邀请知名专家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新蓝网,线上讲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提高应对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安全课。各级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发动,集中组织观看。二是全面举办云课堂。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一线技术人员以及劳动模范、“最美浙江人”等社会各界走进网络学堂,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通过浙视频、新蓝网、浙江安全生产网络学院APP等平台,以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直播等形式,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活动。三是组织“百团进万企”专题宣讲活动。各市、县(市、区)要全面开展“百团进万企”专题宣讲,组织至少1个由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监管干部组成的宣讲团,组团进企业宣讲,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随时学、随地学、人人学的浓厚氛围。

  3.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行动。一是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案例。结合当前我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邀请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参与“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行动,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委办将集中曝光30个以上案例,各市、县(市、区)安委办要至少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实现9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全覆盖。二是排查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特别要聚焦危化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全面深入排查;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省级将于近期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风险排查和举报奖励工作。三是督促一批重点隐患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我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结合省级挂牌的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工矿商贸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前期平安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中尚未整改到位的161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市县两级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6月底前集中挂牌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大力推进整治。四是组织一批应急演练,各级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全面开展预警监测、人员转移、救援通道开辟、决策指挥、物资调度、专家研判、医疗救护等内容的演练,各市、县(市、区)和各经营单位至少要举行1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四)深化“五进”工作,全力推动全民安全素养持续提升。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企业要结合“三服务”活动中“两个两千”驻企服务、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大力开展“安康杯”竞赛、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等工作,推进企业安全水平提升。进农村要围绕安全文化下乡、应急安全宣教产品进农村文化礼堂、健全完善农村安全宣传“四有”工作机制、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要在重点乡镇街道村居开展至少1场送应急安全文化下乡活动。进社区要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全面发挥基层网格体系作用,结合社区实际扎实开展,实现社区宣传栏100%全覆盖。进学校要重点突出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等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各类大中小学在“安全生产月”中至少组织1次安全演练。进家庭要组织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级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我省方案要求,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

  (一)安全生产“专题行”。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邀请中央及省、市主要媒体,组织1个以上专题采风小组,赴各地报道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宣传报道典型人物和经验成果。

  (二)安全生产“区域行”。鼓励各市安委办自行邀请媒体,在市域范围至少组织开展1次媒体采风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关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报道整改督办落实等正面举措。

  (三)安全生产“网上行”。各级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切实解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及时进行跟踪报道,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安委办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级也要同步成立组织机构,确定联络员,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工作保障。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邀请各级各类媒体、网站等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把握好时、度、效,充分利用媒体、网站的传播力、影响力;要与各级官网、政务新媒体等统筹联动,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新闻报道格局,营造良好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推进我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民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有力推进,真正实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要坚决防止工作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注重安全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注意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举办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人数控制,防止产生聚集性疫情;举办线上活动要做好网络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印制、采购、分发各类宣传产品需仔细审核文稿与图片内容,确保产品来源、内容合法合规。

  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 月29 日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见附件2)和活动方案;6 月份每周四下班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7 月9 日下班前报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3),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活动期间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青、张发,0571-87221351、81051462、88826581(带传真);地址:杭州西溪河下路77 号214 室(邮编310012);电子邮箱:aqxjyp@163.com。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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