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五水共治”部署,为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我厅牵头制定了《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治水工作专题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制定本市年度计划,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并将本市年度计划报送我厅和省治水办(河长办)备案。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处 章少坡、钱璨;电话:0571-28869080、28869031。
附件:1.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
2.2020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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