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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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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环大气〔2025〕86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25-05-30生效日期:2025-05-30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快形成更多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助力全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 周 南

  电 话:23116959

  联系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戴海夏

  电 话:64085119转280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30日

上海市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以推动工业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炼油与石化、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包装印刷、涂料制造行业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力争到2027年底,绩效等级达到 A 级、B级水平的企业数量显著提升,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削减。

  一、工作范围

  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规定的39个重点行业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将范围扩展至全市涉气重点行业。根据行业污染物排放贡献影响,重点开展炼油与石油化工、汽车整车制造、工业涂装、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包装印刷、涂料制造等行业的绩效提升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绩效提升培育清单。市区两级根据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重点行业绩效等级评定情况,结合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工业深度治理、低效失效设施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攻坚任务,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摸排潜力企业名单,分类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培育清单,分批次有序推动绩效提升工作。

  1.提升一批(晋A行动)

  对于2024年B级企业和自评为B级及以上但尚未经市级认定的企业(建议名单见附件1),市区两级加强动员,鼓励企业补齐差距短板,实施绩效晋A工作。

  2.培育一批(晋B减D行动)

  开展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涂料制造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晋B减D”提升计划。各相关区、管委会开展摸排,摸清企业升级改造的技术瓶颈和差距,制定培训名单;对于短期改造难度较大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改造计划,推动企业有序开展技术改造,实现绩效等级再上一个台阶。探索建立D级企业全面公示制度,对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落后企业形成警示和督促,推动D级企业提升绩效。

  3.储备一批

  对于在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中具有一定占比贡献但未纳入国家39个重点行业的本市特色行业进行绩效评级的行业,如集成电路、有机化学原料、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专项评级技术指南,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本地特色行业指南组织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工作。

  (二)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各区、管委会组织炼油与石油化工、汽车整车制造、工业涂装、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包装印刷、涂料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按照国家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超低排放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开展设施更新换代和效能提升。

  (三)加强技术指导与全过程帮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行业专家、行业协会编制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技术指引手册,并开展专题培训,指导企业对照国家技术指南,全方位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每月跟踪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设施升级等工作实施进展,动态评估改造成效,及时响应企业诉求,确保企业按时限要求达到 A 级、B(含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水平。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区生态环境部门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晋A提标改造等设备更新项目,按相关规定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设备更新、污染整治。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研究差别电价、项目审批等优惠政策等,激励企业升级改造。

  三、进度安排

  1.成立工作组(2025年5月15日-20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市减污降碳中心等单位人员及行业专家组成“晋A”工作组。

  2.方案制定(2025年5月15日-6月15日)。印发本市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工作方案,各区生态环境局、管委会开展调研摸排,确定晋升A、B级重点行业企业名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后,同步制定绩效提升方案。

  3.启动绩效提升(2025年6月-11月)。各区组织企业对照绩效提升方案要求开展绩效提升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重点行业协会、企业代表、行业技术专家开展调研座谈,研究配套激励政策。

  4.阶段性总结(2025年12月)。开展当年绩效提升工作成效总结。

  5.分年度滚动实施提升工作(2026年1月-2027年12月31日)。各区根据绩效提升方案有序推进。

  各区、各管委会要充分认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升行动在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完善跟踪评估机制,确保绩效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区两级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定期开展现场帮扶指导,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激励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绩效提升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开展。

  附件:1.“晋A”企业建议名单

  2.本地特色行业绩效分级指南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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